一、基本职责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知识,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循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刻苦钻研业务,求真务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4.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
6.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教授职责
1.独立系统的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授课效果优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每年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聘期内要有教学研究成果。
2.聘期内作为主持人至少承担一项厅级以上课题,或每年独立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教材或专著编写3万字以上。
3.是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向和学科建设,担任研究生导师,负责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培养。
三、副教授职责
1.独立系统的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授课效果优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每两年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
2.聘期内作为主持人至少承担一项校级以上课题,或每年独立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材或专著编写2万字以上。
3.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向和学科建设,负责本学科梯队建设,担任研究生导师,负责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培养。
四、讲师职责
1.系统的讲授一门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完成年教学工作量。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聘期内发表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2.完成实验教学,指导学生进行全部实验,编写实验讲义及实验指导。
3.参加本学科的科研工作,选定自己的研究方向,聘期内发表三篇以上的科研论文。
4.协助对青年教师和研究生进行指导。
5.完成教研室主任交办的事务性工作。
五、助教职责
1.担任本课程部分章节的讲授,教学效果较好,熟练完成本学科全部实验教学。
2.参与本教研室的科研工作,聘期内发表2篇以上科研论文。
3.完成教研室主任交办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