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日期: 2017-09-24   来源:    浏览量:

1.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勤奋,认真学习教育理论,遵循教育规律,认真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将素质教育融于教学全过程中。

2.教师要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完成理论授课、实验和实习教学内容。

3.教师每次课前都要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教案,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突出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强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内容。

4.教师要认真备课,精读、钻研基本教材,并积极阅读有关的国内外参考书和文献资料,及时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在课堂讲授和讨论中,教师应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开设双语教学。

5.教师要遵照课程表的规定提前到岗,按时上、下课,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和擅自增减教学时数。

6.教师要注意个人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仪表举止对学生的风范作用。在教学活动中,必须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雅。

7.教师要注重改进教学方法,提倡应用启发式、讨论式和探究式的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堂讲授应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精练、板书工整、教态自然;积极运用声、像多媒体教学等电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的直观性和可接受性。

8.教师在实验教学中,应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应提前做好实验准备,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守则》;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实验完成后,要求学生进行实验室卫生整理,并进行安全检查;要根据本学科课程知识的情况,积极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

9.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注意对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培养,要从学习纪律、学习态度、课堂秩序和保持环境整洁等方面严格要求学生。

10.教师要主动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的能力,经常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到教室进行课后的辅导答疑。

11.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实验报告等,认真、耐心地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辅导答疑。

12.教师应严肃、公正地参与有关命题、考试、阅卷、评分等各项考务环节的实施;参与考试命题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考试内容;考试中要认真监考,不得在考场内说话、看书,不得擅离考场;考卷评分要公正,不得给学生随意加分;阅卷结束后,要认真进行试卷质量分析,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3.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相互听课、教学法研究等各项教学活动;教师应关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做好教研室安排的各项工作,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临床与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学楼C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青岛路6699号

邮编:250000 电话:0531-5956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