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工作职责
日期: 2017-09-24   来源:    浏览量:

为使基础医学院的实验室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工作职责。

1.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中实验教学规定的内容、学时进行实验,不得随意减少或增加。

2.实验室与教研室相互配合安排好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教学进程表,并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表进行实验教学。

3.重视实验教材建设,有条件的实验室应注重自编实验教材,并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在所有实验项目中所占的比例。

4.实验项目卡片是实验教学的重要资料之一,是实验开出的基本依据,实验室必须建立、健全和更新实验项目卡片并在实验室中存档。

5.对新上岗的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进行试讲、试做,并经实验室主任认可后才能进行实验工作;对新开设的实验项目要求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反复预试、精心准备。

6.基础医学院所有的实验室都要在每学期末做好下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在学期中做好实验开放的学生信息调查,在学期结束时,写出实验室开放的总结报告,存档并上报基础医学院。

7.实验室每周要进行一次集体备课,开展实验教学方法的研究、学术讨论或实验教学管理的讨论,并做好活动记录。

8.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所有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总负责,各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设专人全面负责,在使用制度、维护保养、安全措施、操作规程等方面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并严格做好使用记录。

9.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潜力,提高利用率,在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其它院系和学生开放使用,提倡基础医学院内各实验室之间互通有无,互相协作,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共同保证教学、科研和对外服务的开展。

10.必须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实验室主任应对本室危险化学品在申领、使用、保管和用后处理全面把握,在管理上必须责任到人。

11.实验室必须协助教师积极完成科研任务,提供必要的科研场所和有关的科研设备,并参与科研工作的实施。

12.加强实验室管理,不得在实验室居住、做饭、做私活等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实验室空间,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私人物品。

13.实验完成后组织整理好实验用品。离开实验室前,关好水、电、门、窗、气,以确保安全。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防止出现火灾,以及仪器设备丢失等情况。实验室的每个房间都要责任到人。

14.除学校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以外,各实验室在接收各项实验工作时,必须经过基础医学院批准,不得妨碍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各项实验工作由实验室主任统一安排并负责。

15.基础医学院实行实验室坐班制,严格实验室坐班和考勤制度。

16.完成基础医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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