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山医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开题的规定》,现对2016级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开题,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按照《泰山医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开题的规定》组织相关专家于2017年12月30日前对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具体通知如下:
1、本次需开题的研究生: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2017年转入第二阶段(选导师)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及以前转入第二阶段未开题人员。
2、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书写开题报告,导师、学科或导师所在单位聘请不少于3位专家,组织研究生以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开题论证,研究生现场汇报。
3、开题结束后,各学科点组织相关人员在2018年1月30日前对本学科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需重新开题,否则终止研究生培养。
4、需提交的材料:
(1)开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另外两份导师和研究生留存),开题评议表(每位评审专家一份),开题情况表(一式一份,另外两份导师和导师单位留存)。
(2)提交开题现场电子照片一张,照片需包含研究生汇报全场(汇报人、电子屏、评审专家等),全日制研究生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照片以姓名命名。
5、材料提交时间:
开题报告和相关材料于2018年1月5日前以学院和培养基地为单位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不接受导师和研究生个人开题材料。
6、其他要求:
(1)开题材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2)不提供电子照片的,开题无效。
(3)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开题材料的研究生,终止研究生培养,取消2019年答辩资格。
联系人:李传伟 电话:0538-6238679
附件: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材料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