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医教字[2016]24号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永恒的主题。为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了解本科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反馈教学信息,监控教学质量,加强和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以及教风、学风、校风的建设,特制订本细则。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体系
(一)教学督导工作在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校、教院部二级督导专家组开展工作。
(二)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由学校聘任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热心教学工作的退休教授、副教授、长期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退休专家及在职教学带头人与教学名师组成。
(三)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聘任。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四)教学院部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由教学院部负责人聘任,主要负责本教学院部所承担课程的督导工作。
(五)各级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任期一般为二年。期满后可以续聘。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因健康及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可以提出辞职申请报教务处,由学校同意辞去该职务,也可以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聘。
(六)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负责统筹校级督导工作。
(七)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酬金按学校规定按月发放。
二、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职责
(一)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按照教务处及各教学院部提供的授课计划,制订本学期的听课评课计划,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有目标的检查与评价。听课的主要对象为:
1.培训合格,申请主讲教师资格的青年教师;
2.“教学优秀奖”或“教学能手”的教师;
3.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教师;
4.课程建设的相关教师;
5.申请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
(二)实验教学质量检查。检查实验设备,教师指导实验,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的分组情况,学生实验操作情况,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出比例,实验报告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医学生毕业实习检查。
(四)考试检查。参加期末考试及补缓考考场的巡视,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并写出评价意见。
(五)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对各教学院部教学管理文件的更新、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对集体备课制度,新教师试讲及培养制度,相互听课制度,试卷分析制度等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六)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
(七)完成学校委托的临时性工作。
(八)学习和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及教学改革情况,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教学督导专家应按督导组制订的学期工作计划进行听课。听课时,要佩戴“泰山医学院教学督导专家”胸牌。听课后,要对授课教师的授课效果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讲授能力、教学方法及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的点评,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方向,以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教学督导专家听课后,要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填写评价表时要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做到公正合理。除专项安排的评选听课外,每学期结束时,督导组须将听课评价表进行收集和统计处理,将评价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三)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督导组须将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交教务处。在每学期的学校教学检查总结会上报告督导工作情况。
(四)教学督导专家组平时工作以小组活动为主,在每学期的期始、期中、期末进行三次全体会议,以安排本学期工作,通报工作情况,汇总工作情况。
(五)参加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直接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教学督导专家,每人联系一个教学院部,以便更全面的了解和帮助该教学院部的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学科建设以及质量工程建设情况。
四、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
各教学院部教学督导专家组是全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院部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切实抓好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